拍拍屁股上的鞋印,叶欢准备听李诗彤的话,去找欧阳倩,可才刚刚抬脚,便又放了下来。
雨下得很大,好像天空漏了个窟窿,倾盆大雨打在地上,如同瀑布般嘈杂,掩盖了一切。
天色很暗,除了道路上的灯光外,其他地方一片漆黑,就算是灯光,也被暴雨淹没了几分,变得昏暗起来。
叶欢将双手交叠在一起,手腕往外,微微用力,手指上的关节便咔咔作响。
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的玩过了,不知道今晚能不能尽兴。
手腕一翻,古朴匕首出现在手中,这把匕首是他一直以来随身携带的东西,从来不敢遗忘,叶欢也不知道这匕首有什么来头,是老叔公以前给他的,很是锋利,也因为这把匕首的存在,他才能多次死里逃生,且悍勇杀敌。
叶欢动了,抬脚踩在了满是雨水的地面,溅起一脚水花,头上暴雨倾泻,瞬间将他浑身打湿,衣服黏在身上,有些不舒服。
忽然间,叶欢身体微微侧了一下,一颗子弹从他面前划过。
叶欢抬手一枚弹珠电射而去,隐入黑暗之中,没有一点声息。
“高手?我喜欢。”叶欢眉头挑了挑,嘴角却有刀锋般的笑容绽放,脚下一跺,身体横空越起,瞬间消失在路灯照耀不到的地方。
黑暗中,叶欢停了下来,眼睛闪烁凌厉锋芒,周围十二个敌人,将他团团包围。
“能不能告诉我,你们这么多暗牧杀手,怎么悄无声息躲过雷霆和龙组的视线,进入京城的?”叶欢淡淡开口。
回答他的,是凌厉的刀光,一道白芒闪烁,叶欢脸颊犹如被针刺一般疼痛。
叶欢不需要回答,除了四大世家之外,没有人能做到藏匿十二个暗牧杀手进入京城,而四大世家之中,只有钱家,跟自己是死敌。
想归想,叶欢却不会束以待毙,身体凌空翻转,躲过刀芒后匕首反握,顺势一切而下。
漆黑的身影双膝一软,跪在地上,堪堪躲过叶欢的匕首,连同其他人一起,疯狂进攻。
这十二个人,都是高手,每一个人单独拿出,都是精锐,更不要说联合在一起,那样的杀伤力,堪称恐怖,恐怕就连暗影之刃,也躲不过这样的袭杀。
科技发展到现在,早已将热武器应用得十分广泛,枪就不用说了,那是杀人利器,手雷之类的更是恐怖。
可在科技盛行的同时,个人身体的开发,也没有放下。
有些人,是可以躲过子弹的,有些人,是可以在手雷爆炸之前,或躲开或踢回的。
比如叶欢。
以他现在的身体强度,一般的子弹还真的不够看,如果把灵力运用起来,硬抗子弹都几乎没有问题,更别说老叔公给李诗彤几女的那种珠子,量子炸弹都炸不到。
这些暗牧杀手很明白叶欢的强大,他是雷霆刀锋,对热武器的了解绝地是世界顶尖级的,而且自身战斗力也很强悍,一手飞刀,让国际上多少人闻风丧胆?死在他飞刀下的人,不下一百之数。
暗牧杀手失败了很多次了,终于恼羞成怒,一次性派出了十二位精通身体格斗的高手来击杀叶欢。
可是暗牧没有想到的是,叶欢的身体强度经过几番机遇,已经不属于异能觉醒者。
情报的不足,也就代表着这次十二个顶尖杀手,有来无回。